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20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阅读原文
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5号)精神,规范我省林草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全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省林草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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