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GAP】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20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5号)精神,规范我省林草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全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省林草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了《四川省林草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
【中药材GAP】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10-20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林草局、医保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
【中药材GAP】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入选企业和品种的通知
2023-10-2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药监办药一〔2023〕19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我局组织了重点企业和品种遴选工作,现将入选企业和品种情况予以印发。 请有关企业按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按时提交重点品种的自评报告材料;培育品种的自评报告材料可根据中药材基地建设情况,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中药材GAP】关于《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3-10-20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中医药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他指出“要遵…
【中药材GAP】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0-20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林业、中医药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医药局反映。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中医药局2023年2…
【中药材GAP】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示范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10-20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林业局、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处室、分局、有关直属单位:现将《安徽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示范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农业…
【中药材GAP】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10-20 药化生产处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推动我省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管控,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药材GAP】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3-06-12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安徽、广东、四川、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实施,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现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承担起示范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迪雅 010-88331040 …